根据《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15]10号),为做好我院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推免生工作实行“自愿申请,名额分配,学系推荐,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的基本原则。
二、学院设立推荐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学院教学办负责:
组长:李肯立
副组长:杨忠旺、罗娟、骆嘉伟
组员:傅喜泉、向江、肖德贵、蒋斌、荣辉桂、曾凡仔、胡玉鹏
签字领导:罗娟
三、推免类别
学院将推免生类别分为:“学院优先竞赛获奖类”、各专业“专业或学术研究特长推免”类、“学业成绩”类。学生只能选取其中一类提交推免申请。
四、推免条件
1、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都必须满足学校的基本推荐条件和要求,修完并通过前三年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见附件一《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应修课程清单》)。
2、凡申请“学院优先竞赛获奖类”、“专业或学术研究特长推免”的学生均须核心课程(含基本实验课程、夏季学期设计课程)无重修(见附件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核心课程清单》),且核心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进入专业前45%(其中CCF成绩400分以上者须核心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进入专业前40%)。
五、推荐规则
1、“学院优先竞赛获奖类”系列分A、B两类,A类的获奖团队最多有二人申请推免,B类的获奖团队限一人申请推免。“学院优先竞赛获奖类”推荐学生不超过学院推免总人数的16%(小数点 后四舍五入)。
“学院优先竞赛获奖类”A类包括:
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一等奖;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含嵌入式系统)竞赛一等奖;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或一等奖;
ASC世界大学生超级计算机竞赛一等奖及复赛入围奖;
CCSP竞赛金奖;
CCF-CSP考试得分400分及以上(考试成绩需湖南大学考点提供原始成绩证明);
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athematical Contest In Modeling)的Outstanding Winner奖。
“学院优先竞赛获奖类”B类包括:
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二等奖;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含嵌入式系统)竞赛二等奖;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
ASC世界大学生超级计算机竞赛二等奖;
CCSP竞赛银奖;
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athematical Contest In Modeling)的Finalist奖。
“学院优先竞赛获奖类”推荐排序规则:按优先A类;同类别竞赛按序号进行排序;同一竞赛的学生按获奖证书上排名进行排序,获奖证书排名不分先后的以指导老师指定排名进行排序。
2、学院推免总名额在扣除“学院优先竞赛获奖类”的实际推荐人数后,再按各专业人数占全年级总人数比例分配到各专业。(按比例计算的推免名额数四舍五入),剩余名额根据特色专业机动调剂到相关专业。
3、各系制订负责建设的专业推荐推免生的工作细则。
4、各专业“专业或学术研究特长推免”类的推免规定按各系制订的推免工作细则执行。学院推免工作委员会将委托专家组对申请“专业或学术研究特长推免”中发表论文类的学生进行现场面试,通过面试方可确定学术研究特长。
5、“学业成绩”类推免学生由学院教务办根据公布的《XX专业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核心课程清单》课程,计算学生初修成绩加权平均分(课程的学分数为权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6、综合排名方法。各专业推免名单的综合排名按“学院优先竞赛获奖”A类学生、“学院优先竞赛获奖”B类学生、本专业“专业或学术研究特长推免”学生、“学业成绩”推免学生顺序进行排序。相同类别的学生按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
六、推免程序
1、符合学校推免生基本推荐条件和要求的本院应届本科生,均可提出推免申请,申请学生按学院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推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未按学院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推免。
2、学院并公布所有申请者的核心课程加权主平均成绩及在其专业中的排名名次,名次经公示无异议后不再变更。
3、按推免原则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查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学生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向院推荐工作小组申请复议,如学生对复议结果不服可进一步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申诉结果为最终结论。公示结束后,学院不再接受学生的推免复议申请。
4、学院提交推免复议申请表与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5、学生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以学校审批、公示后发文公布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获得推荐资格学生须按照国家招考研究生的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及时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未履行该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2、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如放弃推荐资格,学校按学生违约流程处理(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者除外)。
3、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呈报教育部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八、本规则仅适用于本院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最终解释权归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附件一: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各专业推免细则
附件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各专业前三年应修课程清单
附件三: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各专业前三年核心课程清单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