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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浏览次数:日期:2022-04-20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稳妥有序开展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学校等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整体领导、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招生指标分配、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及拟录取名单确定等工作。  

2、成立以院纪委委员为组长的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工作。  

3、成立以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学院博士生招生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中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  

4、按学科成立学院考核、复试小组,组长由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担任,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复试、全面考核。

二、资格审查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拟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经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布。  

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的意愿。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复查。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核、复试安排    

1、考核、复试方式:采取远程网络复试,使用南软研究生在线面试平台(具体要求在博士生复试工作QQ群中通知)。  

2、考核、复试时间:5.5-5.8  

为便于通知发放,请加入2022年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复试工作QQ群,群号:722306320

四、考核与复试    

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学科综合考核。  

(一)分值  

1、申请考核制  

英语: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课一:考核内容:编程和算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课二:考核内容: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  

2、硕博连读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二)考核内容  

学科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三方面内容。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专业综合考核: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

五、复试规则    

1、分组原则:复试组由学科责任教授和博士生导师组成,按学科分成若干组。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每个考核、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核、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六、录取和公示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博连读考生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申请考核制考生满分400分。任何考试科目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考核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七、调档    

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

八、对考生的要求    

1、在4月25日之前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具体要求在博士生复试工作QQ群中通知)。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见附件1)。  

3、考生需准备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并提前下载安装好复试软件,完成实人认证、准考信息及承诺书确认、复试材料提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复试期间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复试场地应保证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复试时,考生应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保证摄像头可清晰拍摄到上半身。复试期间,不得佩戴耳机,眼睛不可离开屏幕,不可切换复试界面。  

4、考核、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若发现作弊、冒名顶替、替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且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5、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私自传递、发布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6、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九、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考核、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申诉:申请人对学院博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1776,李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2年博士研招录取)  

4、监督: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2505,宋老师,邮箱:simon976@hnu.edu.cn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十一、其他

1、其他事宜请参见《湖南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