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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浏览次数:日期:2021-04-13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稳妥有序开展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湖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整体领导、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招生指标分配、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及拟录取名单确定等工作。

2、成立以院纪委委员为组长的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工作。

3、成立以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学院博士生招生材料审核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中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

4、按学科成立学院考核、复试小组,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考核,确定通过考核及推荐拟录取名单。学科考核、复试小组组长由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担任,成员包括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等。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落实信息公开。

2、坚持立德树人,实行全面考查,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能力、科研素质、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进行考核。

3、坚持科学选拔,强化学科综合考核,规范和保障导师团队在选拔录取中的自主权。

三、资格审查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拟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经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布。

    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的意愿。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复查。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考核、复试安排

1、考核、复试方式:线下

2、考核、复试时间:4月23-24日

3、考核、复试地点: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具体地点QQ群通知)

为便于通知发放,请加入2021年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生复试工作QQ群,群号:762340370

五、考核与复试

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学科综合考核。

(一)分值

1、申请考核制

英语:100分(60分合格)。

专业课一:考核内容:编程和算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课二:考核内容: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复试成绩:100分(60分合格)。

2、硕博连读

复试成绩:100分(60分合格)。

考核内容

学科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三方面内容。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专业综合考核: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可采用PPT汇报。

六、复试规则

1、分组原则:复试组由学科责任教授和博士生导师组成,按学科分成若干组。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七、录取和公示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博连读考生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申请考核制考生满分400分。任何考试科目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考核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八、调档

    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6月10日前拟录取考生必须将档案调至录取学院。

九、对考生的要求

1、考生按要求提交各项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8821776,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日24:00。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申请材料包括: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身份证。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身份证。

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推荐信。

(9)报考工程博士考生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者需提供副高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以及工程实践经历(从事过的工程项目名称和在项目中主要承担的工作)和承担国家重大专项或与国家重大专项有关工作的证明文件。

(10)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1)报名登记表。

(12)《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见附件1)。

2、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在来学校参加考核面试时,按学校招生简章和学院方案要求,需携带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等材料,学院将审核查验。

3、考核、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若发现作弊、冒名顶替、替考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报告学校有关部门,且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4、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私自传递、发布考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6、为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确保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考生需知悉、配合、遵守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十、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考核、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hnu.edu.cn/index.htm

2、申诉:申请人对学院博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1776,李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年博士研招录取)

4、监督: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考核、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1766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十二、其他

1、其他事宜请参见《湖南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