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结合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湖大教字[2015]37号文《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和本院转专业的各项条件。
浙江籍学生2019级学生申请转入,高考选考科目必须符合转入专业的高考选考要求。
第二条:转入细则
1、申请转入学生必须完全符合《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的相关规定要求。
2、如申请转入某专业学生人数未超过2019年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学院原则上予以接收;否则按以下方法遴选:
遴选方法:
(1) 申请转入学生必修课程必须初修成绩全部合格,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记录。
(2) 申请转入学生必须修读高等数学A(1)且成绩合格。(注:在资格确认与排名过程中,数学分析A(1)成绩可与高等数学A(1)等同)。
(3) 学院成立各专业考核小组,统一组织面试考核,合格后按录取方法择优录取。
(4) 录取方法: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 +必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50%进行排名,同等条件下高等数学课程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 退役复学的本科生申请转入我院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参加面试,并按录取方法录取:①修读并完成在校期间必修学分90%;②申请跨大类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修读并获得高等数学(1)学分(数学分析A(1)成绩可与高等数学A(1)等同);③复学后并入非2019级且跨大类转专业的学生同意转入低年级修读转入专业核心课程。
3、转专业工作流程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出申请,并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1)申请转入学生必须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进行转专业申请,并向学院教务办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入校以来的个人有效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转出学院开具的思想政治鉴定证明。
(2)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在申请转出学生的申请表中签字、盖章,并汇总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后报教务处(含电子档)。
(3)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学生材料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名单,获得面试资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
(4)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接收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第三条:经批准转入我院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和年级培养方案培养,其应修课程及学分数、毕业审核标准按转入专业相应年级要求执行。获准转专业当学期获得学分数少于15学分的,取消转专业资格。
第四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集体磋商决定。
第五条:本细则解释权在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若本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