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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现将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第二批)考核成绩(见附件1)和拟录取名单公示(第二批)予以公示(见附件2),公示时间为7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等方式向学院研究生办反映,联系电话:0731-88821776,邮箱地址:xkyzb@hnu.edu.cn,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请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未就业非在校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出具上一学历结束至此次拟录取之间未就业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3),并承诺将脱产来校攻读博士学位,本人手写签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请相关考生将材料通过EMS或者顺丰寄(送)至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