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复试工作。
2.成立以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3.具体复试事务由主管同等学力的院领导和教务秘书负责组织。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1.招生专业和人数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60 |
2.复试名单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核
1.材料要求:(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请装订成册)
(1)湖南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页;(6)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提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6办公室
四、复试方式与复试时间
1.复试方式:采用现场面试
2.复试时间:2024年11月9日、11月1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复试地点: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314教室
4.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1月9日、11月1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5.现场确认地点: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314教室
五、复试内容与分值
复试内容是专业综合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考核内容:①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考生可以展示自己的科研成果、获奖或作品集等。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规则
1.考生参加复试前,复试小组将严格检查考生的身份证,核实考生的身份。
2.秘书做好复试现场专业综合面试问答的书面记录等工作,并妥善保存备查,确保复试程序规范、公平公正。
3.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4.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七、确认录取名单
1.学院根据资格审核、复试考核、信息采集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按时与学院进行复试确认、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或面试过程泄露信息者,一律不得录取。
八、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11月22日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学院官网公布录取名单。
九、考生复试须知
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十、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申诉:申请人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学院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张老师0731-88821256;88821971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4.监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0731-88821563
十一、其他
1.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有关奖助。
2.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