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制年限内且入学满一年及以上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发生;
3.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学风严谨、课程学习成绩优秀或在科研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4.坚持体育锻炼,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二)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评选:
1.在科研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含已录用);专业学位硕士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专业课题;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2.在“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等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和各类研究生学科竞赛中获得赛区(不含本校)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3.在研究生专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获得省级以上奖项。
(三)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标兵应满足“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并从“优秀研究生”中产生;
2.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茅;科研成果特别优秀,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者。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担任研究生干部1年以上;
2.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
3.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组织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参评方式
(一)报送内容
1.有申报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报《湖南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干部)审批表》(附件2),评选汇总表(附件3);
2.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审批表”中填写顺序进行排序。所有参评人员均需提供课程成绩单。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者,所填事项不予承认。
3.申请研究生标兵的同学,除需提供以上材料之外,还需按要求提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请见附件4。
(二)报送方式
申报者须于10月15日17:00之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10-B)第二个工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65512331@qq.com。材料逾期不予以受理。
其中,报送电子版材料时,请将所有参评材料放至1个文件夹再行压缩,压缩文件夹、邮件名统一命名为“申报者姓名+参评奖项名称”;审批表、汇总表统一命名为“申报者姓名+原始文件名”。
五、工作提醒
(一)学院将根据申报材料组织评审会进行评选并公示,最终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报学校审定。除学校现已公布的评选规则之外,如有其他事项,经学院相关评审会商议确定。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须经过公开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请如实申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实之处,一经核实,即取消申报人该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资格,并根据情节程度予以处理。
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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