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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浏览次数:日期:2024-06-14编辑:

      

为稳妥有序开展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学校等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成立以学院纪检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学院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工作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复试分数线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80分。  

三、资格审核    

(一)材料要求  

1.准考证。  

2.港澳地区考生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  

4.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科在读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需注明预计毕业时间)原件1份,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5.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和学籍在线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在线验证,请申请纸质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xlrz/),其中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  

6.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    

时间:6月17日上午8:00-8:30  

地点: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23  

四、复试方式与复试时间    

1.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2.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1)专业课笔试(满分50分),含数据结构与算法、计算机系统,考试时间:6月17日上午9:00-11:00,地点: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23。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50分),考核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试时间:6月17日下午15:00开始,地点: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23。  

五、复试规则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2.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考核小组成员由5人(含组长1人)组成,另设1名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  

六、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1.5×0.5+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0.5),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院。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的体检统一在入学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    

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考核考生名单。学院将拟录取建议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监督和复议    

如考生对学院复试录取环节有异议,请实名向相关学院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应学院应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答复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821776,李老师  

学院招生监督小组:0731-88821974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附件:1.2024年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诚信复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