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研究生院【关于 2012 级和 2013 级在职单证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的通知】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 2012 级和 2013 级在职单证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在职单证生”)申请学位规定如下:
1.2012 级在职单证生应于 2021 年 12 月底前完成学位申请,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2.2013 级在职单证生应于 2022 年 6 月底前完成学位申请,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研究生院将于 2022 年 7 月对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在职单证生进行学业清理,以退学形式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院社会服务办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