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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能
1.拟定学校科技政策与管理规章,编制学校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学校年度科技工作计划;
2.负责本院行政事务管理(包括工作总结、公文处理、会议安排及纪要、对外联络与接待、宣传和信访、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院系科技工作评估;科研管理人员学习、培训与经验交流等);
3.负责全校科研管理及信息化建设(含管理政策、统计年报与报表编制、项目管理全过程及相关保障服务;本院网站建设、维护与管理等相关);
4.负责科技成果鉴定的组织、申报和科技成果登记管理;
5.负责谋划、组织并实施科技奖励工作。
二、基础研究办公室主要职能
1、拟定学校基础研究项目规划和政策;
2、负责国家、部委、湖南省与长沙市各类基础研究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3、负责国家基金委、教育部、湖南省创新群体(团队)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4、负责国家、部委、湖南省与长沙市各类人才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5、负责学校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三、高新技术办公室主要职能
1、拟定学校高新技术、科研基地建设与发展、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规划和政策;
2、负责国家、部委、湖南省与长沙市各类高技术及产业化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3、负责湖南省与长沙市相关厅、委、局、办等各类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4、负责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5、负责国家、省部级和企业各类研究基地的组织申报、建设与管理。
四、科技开发与合作办公室主要职能
1、拟定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业科技合作规划与政策;专利申报评估与转让管理办法;
2、负责国家、湖南省与长沙市校企合作类项目组织申报与管理;
3、负责外省科技计划项目及省内各地市州县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管理;
4、负责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5、负责学校服务社会的管理。
五、军工与重大专项工作办公室职能
1、拟定学校“十二五”军工规划、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规划和政策;
2、负责军工科研生产保密;军民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
3、负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平台基地的组织申报与管理;
4、负责国防科研各类项目的策划、论证和审批、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和评价;
5、负责与各军工集团、军兵种、军工企事业单位科研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