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拓展我校学子的国际化视野、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与社会实践能力、增强学生 的社会责任意识,展示湖湘学子精神风貌,经与香港中文大学协商,将携手香港中文大学于今年暑期举行两校学生互访交流活动。学校将于近期启动暑期交流互访活 动志愿者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及人员
(一)香港交流活动
赴港交流访问:2013年7月15日至7月21日
湖南大学带队老师:2人,学生:20人
(二)湖南交流活动
湖南农村支教:2013年7月28日至8月3日
香港中文大学带队老师:2人,学生20人
湖南大学带队老师:2人,学生20人
二、湖南大学人员组成
(一)香港交流活动:
带队老师:2人;2010-2012年综合素质推免研究生:2人;校级学生组织:8人;家庭经济困难在库学生10人
(二)内地支教活动:
带队老师:2人;校级学生组织:8人;家庭经济困难在库学生12人
三、学生申报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在库学生申报要求:
1. 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非毕业班本科学生;
2.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
3. 表达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4.学习成绩优良、英语水平较高;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
6.2010、2011、2012级本科学生(建筑学院2009级)均可申请;
7.申请赴香港交流项目学生必须参加湖南支教活动。
(二)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申报要求:
1. 符合(一)中各项要求,非在库学生可以申报;
2. 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艺术团、湖大青年学生干部可向校团委递交申请表(附件1);
3. 校勤工助学中心、千年弦歌网络工作室、园区信息员学生干部可向学生工作部递交申请表。
(三)2010-2012年综合素质推免研究生申报要求:
1.在学院兼任辅导员工作;
2.2012年年度考核全校辅导员排名前50%;
3.向学生工作部递交申请表,学校择优选拔。
四、工作日程安排
5月24日—5月27日,学生申报
5月27-28日,学院公示
5月29日,申报学生答辩
5月30日-6月1日,学校公示
6月1日,召开全体赴港师生筹备工作会议
6月1日—6月22日,办理赴港手续
6月1日—7月10日,我校赴港师生培训
7月15日—7月21日,我校师生赴港交流
7月28日—8月3日,香港中文大学师生赴我省支教活动
五、选拔工作要求
1.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通知学院全体同学,学生根据申报要求秉着自愿的原则向学院递交申请表。
2.学院综合评审确定推荐学生,全院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1名学生参加学校答辩。
3. 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勤工助学中心可各推荐2名学生参加答辩;校艺术团、湖大青年、千年弦歌网络工作室、园区信息员可各推荐1名学生参加答辩。
4. 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学生评委(随机抽取)对申请学生答辩进行评分,答辩分为自我介绍、特长展示、回答问题三个环节;通过答辩,拟定参加本次交流活动人员名单向全校公示,未入选学生可择优入选支教活动团队。
六、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于5月28日下午17:30点前将《2013年湖南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暑期交流活动申请 学院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交至天马学生公寓2区3栋124办公室,电子档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至符树衡老师邮箱。
2.相关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名单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统一报送,电子档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至符树衡老师邮箱。
3.未按时报送推荐名单的学院或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
学生工作部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