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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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站考核程序

1.博士后撰写出站研究报告;

2.博士后提交在站期间论文、科研、获奖等业绩证明材料给校博管办审核。校博管办认定其达到出站条件后方可启动出站考核程序;

3.各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人牵头,由博士后合作导师、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聘请相关专业的2名校外专家组成考核小组(5-7位)。考核前5天将考核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告知校博管办,由校博管办和学院分别将该博士后出站考核有关信息在校博士后网站和学院网站公布,学院以海报形式张贴发布,师生均可参加;

4.出站考核采取学术报告会形式进行。由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在站期间的研究业绩、能力水平、个人表现等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价;

5.出站答辩程序:导师介绍答辩博士后情况;博士后汇报个人在站期间的研究情况,陈述出站研究报告;专家提问;专家评议并给出评审意见。专家评议需从创新点(博士后期间新成果要达到70%以上)、博士论文重叠部分、与进站报告目标对比等三方面,对博士后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及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审。2/3(含)以上专家同意方可出站;

6.博士后从中国博士后网上提交出站申请;

7.博士后将相关纸质材料准备齐全,报送校博管办。待学校、湖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颁发证书;

8.联合培养博士后的出站考核以企业工作站为主,具体程序由流动站和工作站参照以上程序协商确定。

二、出站应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表格分流动站单独招收、与企业联合招收两种,请根据类别填写);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4.核实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原件无误证明(由校博管办提供);

5.进站介绍信复印件;

6.湖南大学博士后研究成果专家评议书(5-7位专家填写)

以上材料均一式四份。

(二)其他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卡(1份);

2.博士后出站工作报告(2份);

3.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申请评审书(1份);

4.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联系卡(1份);

5.湖南大学博士后出站离校手续单(1份);

6.博士后科研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获得资助者填写)(1份);

7.湖南大学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论文(著作)鉴定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