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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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站程序

1.联系导师。博士后进站前应与拟选导师建立联系,由导师对申请人的学术、专业水平及思想品德等各方面进行深入了解;

2.网上申报。申请者进入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打印出《博士后申请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收学院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

3.学术委员会考察。招收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考察。学术委员会应严格按照保证质量、择优招收原则,对照博士后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对申请者的思想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

4.招收学院博士后管理人员在网上审核学术委员会考核通过者申报材料,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校博管办;

5.校博管办审核;

6.湖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二、进站应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博士后申请表;

2.两位专家推荐信;

3.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

4.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6.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及学位证明,博士毕业证书或办理离校手续的证明;

7.体检表;

8.湖南大学博士后进站申请表;

9.博士后脱产证明。

以上材料除第8项只需1份外,其余材料均需一式四份原件(体检表可复印)。

(二)其他材料

1.联合培养博士后:提供学校与企业签订的《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

2.从国外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国外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至少提供一封国外导师或国外科研项目负责人(教授、专家)的推荐信;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均应对何时何校获博士学位有明确的说明);未发博士学位证书者,另须提供博士毕业学校开具的学位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该证件的复印件;

3.在职人员、委托培养人员和现役军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书面证明材料;

4.从事第二站博士后:需提供第一站博士后证书;

5.辞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

6.转业(复员)军人:需提供军官转业证(复员证),或原军队师以上干部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证明,或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处的转业(复员)函件;

7.外籍人员:需提供已经认证或确认的博士学位证书;

8.配偶需随调及转户口的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书复印件和是否生育证明或独生子女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