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硕士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
第一条 按培养计划修读完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各项最低要求。
第二条 通过软件基本能力测试与硬件技术基本能力测试一年及以上时间:
一、 软件技术基本能力测试为必选项。
二、 软件技术基本能力测试规范,按照“CCF-CSP”认证标准,学生须参加“CCF-CSP”认证考试,提交“CCF-CSP”有效成绩。2016级定最低要求为200分。最低要求成绩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逐年提高。
三、 硬件技术基本能力测试为可选项目,根据专业特点由导师选择。
四、 硬件技术基本能力测试规范由院实验中心制定。
第三条 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硕士研究生,发表SCI期刊论文或CCF A、B类会议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第四条 以应用研究为主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发明专利并授权或进入实审,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或者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
第五条 本“要求”经院学术与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正时亦然。从2017级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