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室是学生学习和研究公共场所(不含教师自建的研究室或所)。为了给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研究环境,充分发挥学生工作室的效益,考虑到本院的实际情况,严格的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的学生,是指在本院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和研究工作的所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留学生、研修生。
第二条 根据学院用房的实际情况,学生工作室分为以下功能区:
一、工作位,分固定与流动两种,学生学习、阅读、研究、写作的工作台;
二、讨论室,教师和学生讨论、演讲、报告、授课的公共场所;
三、实验室,教师和学生实验、测试、制作、演示的专用场所;
四、文化区,展现本系或本人研究特色的区域,一般指公共通道的墙壁。
第三条 工作位实行计划分配:
一、按系分区;
二、按组(各系的课程小组)分室;
三、按年级及学生类别分位:
(一)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下同)四年、全日制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一年,每人确保有一个固定的工作位;
(二)其他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四年级学生(从第三个夏季学期开始),使用流动工作位。
(三)各系按计划分配固定工作位后,剩余工作位均为流动工作位。
(四)流动工作位在系(室)内范围内流动使用,不限区域和个人,先到先用。
第四条 实验室实行鼓励性按需分配:
一、教师或学生自建系统,在实际系统上进行研究工作,使用实验室不受年级及类别的限制;
二、有条件的系,进行实际系统研发的学生,使用实验室不受年级及类别的限制;
三、除去测试、研发、实验、演示等必要工作之外,不能改变性质成为学生工作室;
四、院内公共实验室不得变相做为个人或小集体圈地私用,实验室自建区域必须有严格的规划及使用计划,交由各系批准,学院备案。
第五条 讨论室为公共区域,院综合办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效用:
一、每周二下午应确保各系(组)活动使用;
二、按系和各系分组相对固定区域,优先安排;
三、任何讨论室不得以个人名义或者小集体的独占使用,不得以其他名义改做他用;
四、讨论室内部的设备不得随意带离讨论室,不得涂画或损坏办公设备,不得随意张贴;
五、请各系或各组做好讨论室使用计划:讨论室周期性使用或临时使用做好登记制度,周期性(经常性)安排进入各系各讨论室计划表;临时报告、组会等建议提前在规定位置预约登记;老师和学生临时使用作为讨论、会客等,但不得耽误计划表及预约中任务。
第六条 文化区由各系自主设计和安排。各系每一位教师,至少有一个展示牌。
第七条 为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严格以下禁令:
一、不得私自添加除桌椅及电脑之外的其他家具或大型用品如移动柜、自行车等进入实验室;
二、不得将工作室家具带出工作室,严禁任何破坏家具或其他物品的行为;
三、不得在家具、墙壁或地面上乱贴乱画,严禁在墙上钉钉子等破坏墙壁的行为;
四、学院为学生生活工作方便,已经在每层楼设净水器及开水器,不得在工作室使用高功率的电器(超过1KW),如开水壶、烤火器等等;
五、固定工作位不得摆放学习工作无关的物品,应该保持桌面整洁;
六、流动工作位学生除台式电脑等不便移动的物品外,其他个人物品一律随身带走(或放入学院提高的储物柜);
七、为保证其他学空间,学生离开应将椅子移入桌子下方;
八、学生工作室严格禁止吃食物、大声喧哗,讨论及商议请去讨论室或者学生活动室。
九、办公室良好的环境是取得进步之基础,每个人都应本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态度,共同维护办公室的整洁、宁静和安全。
第八条 严格考勤制度:
一、为保证每位学生有良好的学习条件,所有工作室安装门禁系统对所有进入工作室的学生进行出勤率考核,各系需对研究生出勤情况进行严格管理。
二、除上课或其它特殊情况以外,原则上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研究工作应该在本工作室进行,相关的学习活动也应该工作室进行。
三、研究生进出实验室均需通过门禁系统或指纹考勤机考勤。原则上要求学生在实验室的学习和工作的基本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下午17:30。
四、学生允许在上述时间段以外在实验室学习和工作,必须在基本工作时间段内进行考勤,并在规定的窗口时间内刷卡或按指纹,否则将视为无效,按旷课处理;
五、在工作和学习时间内,除在实验室工作或去图书馆查阅资料等必须暂时离开工作室的活动之外,其它因病或因个人私事(找工作面试,家里特殊情况等)超过一个整天不在本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应向自己导师请假并通知负责出勤率统计的老师,否则将按考勤机的考勤结果以旷课论处。
六、不得用任何手段和方法替他人考勤,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不经许可不得带外人进入工作室,会客可以在讨论室或学生活动室接待。
七、每个学生出勤率每周统计一次,统计结果在告示栏内张榜公布,对严重违反校纪院规者按学校规定处理。一周无故缺席达到4次者将通报批评,对于通报批评超过3次者将取消工作位。
八、缺勤严重者取消固定工作位学生的固定工作位,流动工作位学生按照表现替补;缺勤情况同时计入各自的成绩,如大四本科生情况记录毕业设计成绩,研究生按照管理规定处理。
第九条 严格工作制度:
一、每位研究生在学生工作室的活动应以实验研究和学习为主,其它娱乐性活动应在实验室和学生工作室以外的场所进行;
二、在工作室中计算机主要用于论文研究工作和学习目的,即用于科学计算、模拟、编程、信息搜索、资料查阅、邮件收发、论文撰写等目的;
三、为了保证工作室中计算机及其网络的安全,也为了创建一个良好的工作研究和学习环境,在研究生工作室的计算机上原则上不得进行任何娱乐性网络活动,如网络游戏、娱乐性聊天、网络电影等等;
第十条 卫生及安全制度:
一、为保证本实验室和研究生工作室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学生工作室执行严格的卫生制度,直接责任人为各工作室责任老师(研究生导师);
二、每个工作室由本室成员推举一位室长,由室长负责和室内全体成员共同制定本工作室的卫生值日制度,由值日生负责每天的垃圾清倒和地面保洁工作;
三、安排相关值班人员隔段时间对整个房间大打扫一次,责任老师和室长对值班卫生制度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四、工作室的每位成员应保持桌面的整洁和电脑的清洁,桌面及其周围物品应堆放整齐,电脑机箱外壳、键盘、鼠标和显示器应定期擦拭;
五、确保办公室安全。严格执行安全值日制度,但最后离开的同学也有责任关灯和空调,并锁好门窗。
第十一条 本意见为各工作室管理规定最低标准,各系或各工作室可以进行更加详细严格的管理细则,相应管理细则应该提交系与学院备案并在网上公布。
第十二条 学院组织相应检查和督查组对工作室情况、出勤、卫生、安全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院务会议审议通过,报党政联席会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