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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上学期基层党组织生活安排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8 年上学期基层党组织生活安排指导意见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 2018 年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学校下发的《2018年上学期基层党组织生活安排指导意见》,学院党委特就学院上半年基层党组织生活做出以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行动为重心,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推进学院一流学科建设提供坚强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包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在中 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讲话、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修改);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公报。

2.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 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共教育部党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湖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和《湖南大学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任务清单》。

3.学习贯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文件精神

4. 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精神

5.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包括: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二次全会精神;2018 年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学校印发的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资料。

6.学习贯彻学校八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十四届五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精神。

三、具体安排及要求:

1.各党支部自行组织安排党员日常的政治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要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的意见>等四个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文件的通知》(湘组发[2017]9 号)、《湖南大学党支部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 1 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 1 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 1 次党小组会、每半年上 1 次党课。坚持每双周周二下午安排政治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

具体时间和学习内容安排如下:

第六周(4月10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精神

第八周(4月24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第十周-第十四周(5月8日-6月5日):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第十六周(6月19日):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第十八周(7月3日):学习贯彻学校八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十四届五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精神。

2.各支部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学院下发的基层组织生活指导意见中各学习内容中的思考题做好深入学习,把学习教育活动与推动本基层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3. 各党支部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坚持在“学”“改”“做”“建”上深化拓展,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利用学院党建网、微信、QQ方式等,开发制作形象直观、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及时推送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加大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做法和成效,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4.坚持每次活动都要严格考勤,认真做好活动情况记录,规范填写《湖南大学党支部工作手册》。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18年3月25日

 

发布日期:2018-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