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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度优秀大学生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8〕7号)以及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湖南大学百优大学生党员评选、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与推荐范围
   1.湖南大学百优大学生党员评选名额:100名。
   2.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推荐人选:5名。
   3.信息学院推荐名额:湖南大学百优党员7名,湖南省百优党员2人。
   湖南大学百优大学生党员根据分配名额等额评选。
   湖南省百佳大学生党员推荐人选从湖南大学百优大学生党员中推荐,并进行差额评选,如无合适人选,可少推荐或不推荐。
   4.评选对象: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中共正式党员(3月20日之前转正)
   二、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4.顾全大局,爱护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三、评选方法和步骤
   1.提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在党支部大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学院党委(党总支)提出推荐对象。每支部限推荐校百优1人,支部人数超过16的支部,可申报2人。省百优从校百优中遴选,不单独申报。
   2.评审。学工部、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评出100名湖南大学百优大学生党员候选人、10名湖南省百佳大学生党员推荐人选候选人。
   3.考察。深入学院对省百佳大学生党员推荐人选候选人进行考察,确定5名省百佳大学生党员推荐人选。
   4.审定。对湖南大学百优大学生党员、湖南省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推荐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定、推荐。
   四、评选要求
   1.各支部要切实加强对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认真组织好大学生党员评选表彰工作,真正把事迹突出、学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2.各支部要对推荐人选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符合要求、准确无误。如推荐人选不符合要求,则取消所在支部推荐名额。
   3.各支部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对广大学生党员进行一次加强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教育,深入挖掘、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学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4.请各支部于2018年3月28日(周三)中午12:00前报送以下材料:
   a.湖南大学百优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附件2,3份,纸质+电子)
   b.湖南大学百优大学生党员先进事迹材料(1份,2000字左右,纸质+电子)及其佐证材料(1份,纸质+电子)
   c.湖南大学优秀学生党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1份,电子)
   纸质版报送信息院院楼4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蓝相骄673604254@qq.com
   咨询联系人:宋任刚,88822505


附件1: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页面最底部)

附件2:湖南大学百优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页面最底部)

附件3:湖南大学优秀学生党员推荐汇总表(页面最底部)
                                            中共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发布日期:2018-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