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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大学2018-2019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日期:2019-10-16编辑:宋任刚

各年级、各系:

根据《湖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湖大教字〔201736号)及近期工作安排,决定启动湖南大学2018-2019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20172018级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及2015级直博生;20172018级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20172018级硕博连读转为2019级博士的同学不能参评。

二、评选比例

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为评选范围内研究生人数的6%;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评选范围内研究生人数的4%。学院各年级参评指标见附件2,如各年级出现报送数低于指标数,名额让渡其他年级,具体让渡方式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本次评选依照《湖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湖大教字〔201736号)(见附件1)执行。因各学院规格化成绩计算方法不完全一致,学校允许各学院统一标准自行选择使用原始成绩或者规格化成绩进行排名(创新课程成绩不计入),具体使用成绩类型待101712:00票决后再另行通知。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1.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同意。个人认真填写报名表(注意表格下方页脚处填写规范说明),填写完成并签字后连同支撑材料,交至各系系长处。各系系长于1018日晚20:00前交至研究生会办公室左若梁同学处(地点:新门牌542实验室;电话:18874012203)。博士生可单独交左若梁同学处,硕士生单独上交材料及逾期报送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2.学院审核。研究生办、研究生会于1019日,对每位申请者进行成绩核验,对学术成果进行复查。

3.1019日—1021日学院评审小组(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研究生秘书、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共同组成)进行评审。其中,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注重申请人在干部岗位的贡献度。

4.1021日—1023日,学院初审结果在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向评审小组贾老师反映。贾老师办公地点新门牌533,电话88822505

5.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组织评审。

6.校内公示后报学校备案。

 

联 系 人:宋任刚 贾玲玲

联系电话:88822505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