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15]10号),为做好我院推荐202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推免生实行“自愿申请,名额分配,学系推荐,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的基本原则。
二、推免条件
1、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都必须满足学校的基本推荐条件和要求,修完并通过前三年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选修课程除外)(见附件一《信科院推免涉及课程清单》中各专业必修课清单)。
2、凡申请“专业或学术研究特长推免”(含竞赛)的学生均须核心课程(含基本实验课程、夏季学期设计课程)无重修(见附件一《信科院推免涉及课程清单》中各专业核心课清单),且核心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进入专业前60%(CCF成绩400分以上者须核心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进入专业前40%)。
三、推荐规则
1、学院优先保证的“学科竞赛获奖”系列分A、B两类,A类的获奖团队最多有二人申请推免,B类的获奖团队限一人申请推免。
A类包括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一等奖,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含嵌入式系统)竞赛一等奖,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或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athematical Contest In Modeling)的Outstanding Winner,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和一等奖,或ASC世界大学生超级计算机竞赛冠军、亚军、一等奖,或CCF-CSP考试得分400分及以上(考试成绩需湖南大学考点提供原始成绩证明,且核心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进入专业前40%),或CCSP竞赛金奖。
B类包括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二等奖,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含嵌入式系统)竞赛二等奖,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或美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Finalist奖,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或ASC世界大学生超级计算机竞赛二等奖,或CCSP竞赛银奖。
2、学院推免总名额在扣除上述学院优先保证的学科竞赛获奖的实际推荐人数后,按各专业人数比例分配到各专业。(按比例计算的推免名额数一律取整,小数位名额数的调配由院推免工作小组决定。)
3、各系制定负责建设的专业推荐推免生的工作细则。
四、推免程序
1、符合学校推免生基本推荐条件和要求的本院应届本科生,均可提出推免申请,按学院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推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未按学院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推免。
2、学院将对每位应届毕业生计算纳入推荐的学业成绩课程范围为核心课程(包含学门核心、学类核心、专业核心、基本实验课程、夏季学期设计课程)内的课程(见附件一《信科院推免涉及课程清单》中各专业核心课清单)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按初修成绩计算,课程的学分数为权数)。并公布所有申请者的上述平均成绩及在其专业中的排名名次,名次经公示无异议后不再变更。
3、按推免原则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查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学生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向院推荐工作小组申请复议,如学生对复议结果不服可进一步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申诉结果为最终结论。公示结束后,学院不再接受学生的推免复议申请。
4、学院提交推免复议申请表与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5、学生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以学校审批、公示后发文公布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获得推荐资格学生须按照国家招考研究生的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及时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未履行该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2、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如放弃推荐资格,学校按学生违约流程处理(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者除外)。
3、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呈报教育部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六、本规则仅适用于本院2020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最终解释权归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附件: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2020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细则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