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结合本院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二、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肯立、杨忠旺
副组长:罗娟、向江
成 员:骆嘉伟、秦拯、蒋洪波、傅喜泉、彭飞、刘璇、许莹、杨亮、荣辉桂、蒋 斌、胡玉鹏
三、凡符合湖大教字[2015]37号文《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并且达到我院转入专业基本要求的2020级本校本科学生,均可申请转入本院各专业学生。本院真诚欢迎有志于攀登计算机、通信工程科技高峰的学生申请转入本院学习。
四、转入学生基本要求:
(一)必修课程初修成绩全部合格,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记录。
(二)已修读高等数学A(1)或数学分析A(1)且成绩合格。
五、申请者按学校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申请,本院将及时受理:
(一)凡申请人数未超过该专业公布的计划招生人数,申请学生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和转入学院基本要求者,本院均予以确认并报学校核准。
(二)凡申请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申请学生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和转入学院基本要求者,按以下程序进行遴选:
1、学院成立各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者统一组织面试考核。
2、对面试合格者,按必修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加权平均分数相同者按《高等数学A(1)》与《普通物理A》成绩之和排序,若没有《普通物理A》成绩,则按《高等数学A(1)》成绩排序,若成绩还同同则按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分”排序。学院依序确认接收名单,额满为止。面试不合格者不参加排序,不予接收。
3、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如下:
加权平均分=各门课成绩与学分乘积之和/各门课程学分之和
六、依国家有关规定,入伍退役复学的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者,可申请转入本院学习:
(一)已修读完成在校期间必修学分的90%;
(二)已修读完高等数学(1)或数学分析A(1)且成绩合格;
(三)自愿转入低年级补修转入专业的全部核心课程。
(四)其它学分认定按相关规定办理。
七、本院各专业均参加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按认证标准,本院已制定“转专业学分认定办法”。按照学分认定规定,原已修有些学分对转入后的专业可能无效,存在多修学分的风险,务请各位申请者注意,要充分考虑转专业后带来的负担和压力,慎重申请。
八、获准转入本院相应转业后,将执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和对应年级教学进程。学生应努力学习,适应新的学习环境。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获准转专业当学期获得学分数不应少于15学分,否则将会退回原专业学习。
九、本办法由本院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院党政联席会批准后实施。
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月13日
附则:工作流程
一、 申请者在学校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在教务处网上按规定提交申请;
二、 向本院教务办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 入校以来的个人有效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2、 转出学院开具的思想政治鉴定证明。
3、 资格审核表(在申请转出学生的申请表中签字、盖章,并汇总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后报教务处(含电子档))。
三、 本院材料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名单,
四、 本院组织的面试。
五、 本院确定拟接收名单、公示、上报学校教务处。
附件: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学分认定办法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认定和转换试行办法》(湖大教字[2018]28号),特制定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课程,可直接认定:
1、在原专业修读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学分数方面与转入专业修读课程相同的(包括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学分);
2、原专业已经修读的通识选修课;
3、原专业已经修读的选修课。
二、原专业已获得学分的必修课,与转入专业培养计划内无对应课程,但课程名称和课程内容相近,如果比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高一层次的(包括课程性质、课程学分、课程内容),予以认定;低于转入专业层次要求的,已取得的学分无效,应予补修。
三、其他不能认定的原专业已修的必修课程,均以选修课记录成绩和学分。
四、学分认定按操作流程在“湖南大学教学信息化服务平台”一次性申请。课程学分一经认定,不得更改,也不得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