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创建主题网站

示范创建 质量创优

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快速导航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党建网 > 中心新闻 > 机构设置 > 正文
机构设置Last 10
中共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委员职责

中共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委员职责

分党委书记职责

一、主持院分党委全面工作。组织发动党员和师生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确保中心任务的完成和本院的和谐发展。

二、负责召集分党委委员会议,将分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校党委决定。检查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按时向校党委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负责院精神文明建设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和师生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经常与我院分党委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其工作,协调本院党、政、工、团、学的关院,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负责组织分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和分党委委员的理论素养与管理水平。

六、负责召集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抓好院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其集体领导作用。

七、负责筹备召开院党员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进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八、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九、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其它任务。

分党委宣传委员职责

分管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二、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并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定期检查。

三、加强党内监督,检查党员和党组织执行党纪的情况,对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党总支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五、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工作。

分党委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分管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2、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并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定期检查。

3、加强党内监督,检查党员和党组织执行党纪的情况,对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党总支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5、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工作。

分党委组织委员职责

一、根据党委决议,协助党党委书记,做好总支换届改选的各项工作,并加强在实施过程中的指导。换届改选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执行,熟悉换届改选的规定、程序和方法。起草候选人情况介绍材料,起草选举办法,做好包括准备选票、准备选票箱、布置会场等会务工作。总支组织委员还要负责指导各支部做好改选工作。

二、检查督促安排好组织生活。根据总支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委员要及时了解组织生活的情况,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并将有关情况向总支汇报。

三、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标准,根据本总支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计划,积极、主动、有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并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及时将条件基本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送入党校学习。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具体做好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预备党员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

四、根据上级组织决议,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集体组织工作。在开展评议工作之前,根据本总支党员的实际情况,拟定评议工作的重点,起草评议工作的计划。评议工作一般要经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阶段。组织委员要知道督促党委认真开展评议工作,在评议过程中,协助党委书记对所属党员进行全面考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草拟对党员的组织意见,认真做好评议工作的总结,对党员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使整个评议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

五、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督促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和正确行使权力。做好总支在组织工作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经常了解党员状况,向党委提出对党员进行批评、表扬或奖励的建议。经常了解本总支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尤其要关心在第一线工作的党员的情况,向下属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同时了解党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交总支讨论。

七、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分党委保密委员工作职责

一、对党员和群众进行党纪法纪和保密观念教育,教育他们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提高警惕性,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二、协助党组、行政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协同调查分析本单位出现的各种事故的原因,维护正常的税收工作秩序。

三、 发动党员和群众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了解掌握安全保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党组反映报告。

四、 完成分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党委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分党委统战委员在分党委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分党委的统战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党的统战工作理论、方针和政策,增强党员的统战意识与观念,提高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二、提出本支部统战工作的计划和建议,健全必要的统战工作制度。

三、了解和关心本单位民主党派成员、非党知识分子和其他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四、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听取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鼓励、支持他们建言献策,帮助他们解决一些教学、管理工作以及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他们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五、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经常向分党委和上级党组织汇报本支部统战工作的情况。

六、完成上级和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党委青年委员工作职责

分党委青年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分党委的青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青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向支部和上级组织反映青年教职工的要求,切实维护青年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青年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团结、带领青年教职工努力完成党组织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对青年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好党团联系工作,鼓励非党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积极提高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积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推动青年文化建设,提高本部门青年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对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关心青年教职工利益,认真组织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文体活动,丰富青年教职工的业余生活。

六、认真完成分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发布日期:2013-10-11

发布日期:201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