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考核制度
1、每位积极分子必须实名制签到。
2、凡无故缺课达2次或迟到达3次者,不能参加结业考试。
3、党课培训开始后超过5分到课的为迟到,迟到超过30钟且无正当理由的为旷课,提前离开5分钟以上为早退。
4、 因故需请假者,需以书面形式在点名前上交请假条至党课负责人统一登记,请假条必须用正规的稿纸书写。
5、上课玩手机,睡觉,写作业等一切与党课内容无关的活动的学员,发现第一次下课时提醒,第二次下课时口头警告,第三次开始,每次扣总评成绩三分,扣满十五分者取消结业考试资格。
6、学员在学习期间,要撰写学习心得和小组讨论各一篇以及党课笔记。未交心得、未参加结业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学员不授予结业证书。
7、缺勤一次,在总评中扣十分。两次取消结业考试资格。
8、上课认真听讲,积极与老师互动的同学,视情况在总评成绩中提高1-5分,结业考试中,如果发现作弊的情况,直接取消考试资格和入党积极分子身份。
中共湖南大学党委党校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分校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