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创建主题网站

示范创建 质量创优

用户登录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快速导航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党建网 > 主题教育 > 政策文件 > 正文
政策文件Last 10
发展对象党校培训考核制度

发展对象党校培训考核制度

1、每位发展对象必须实名制签到。

2、凡无故缺课达2次或迟到达3次者,取消结业资格。

3、党课培训开始后超过5分到课的为迟到,迟到超过30钟且无正当理由的为旷课,提前离开5分钟以上为早退。

4、 因故需请假者,需以书面形式在点名前上交请假条至党课负责人统一登记,请假条必须用正规的稿纸书写。

5、上课玩手机,睡觉,写作业等一切与党课内容无关的活动的学员,发现第一次下课时提醒,第二次下课时口头警告,第三次开始,每次扣总评成绩三分,扣满十五分者取消结业资格。

6、学员在学习期间,要撰写学习心得和小组讨论各一篇以及党课笔记。未交心得的学员不授予结业证书。

7、缺勤一次,在总评中扣十分,两次则取消结业资格,三次及以上,在校期间不再发展。

中共湖南大学党委党校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分校

2015年3月18日

发布日期:2017-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