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建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月8日—5月21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按照学院复试细则中之规定,以书面形式先行向学院提出,学院将及时调查、复核并回复考生。
湖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5月8日